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罪吸收轻罪与数罪并罚的区别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重罪吸收轻罪与数罪并罚的区别是什么?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期数值;但是罚金刑直接加起来即可。重罪吸收轻罪就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联系就是都是犯了多个罪名。二、数罪并罚的意义有哪些1、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对犯数罪的人实行并罚,体现了从重的精神,即使在数罪中最高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时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分别定罪量刑也表明了社会对犯数罪谴责的严厉程度大于犯一罪的。在我国《刑法》中,适用吸收原则的有以下两种情形: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死刑或者其他主刑。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采用吸收原则的认为,只要按照重罪或重刑执行,轻罪或轻刑已在其中,而且在实用上,颇为便利。但是反对这个原则的认为,吸收原则对于犯过重罪的,无异是鼓励他再犯轻罪,因为对于轻罪已无任何刑罚。三、数罪并罚的意义有哪些1、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对犯数罪的人实行并罚,体现了从重的精神,即使在数罪中最高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时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分别定罪量刑也表明了社会对犯数罪谴责的严厉程度大于犯一罪的。2、遵循原则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1)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2)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4)折衷原则:对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的处罚原则。重罪吸收轻罪适用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对于本身被审判机关判处的刑事责任比较重,且将全部的刑罚加起来并没有意义,此时一般使用的就不是数罪并罚的原则了,而是会采用吸收原则,也即重罪吸收轻罪者受到的处罚,是比数罪并罚要严重的。



·刑事诈骗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诈骗案件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


·缓刑在执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在执行中,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那缓刑在执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缓刑存在考量期,考量期过后很可能会撤销缓刑,那缓刑要如何才能撤销?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


·一、信用卡诈骗罪跑了是否会网上追逃?
      一、信用卡诈骗罪跑了是否会网上追逃? 查明犯罪事实就有可能会网上追逃。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您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在生活当中提到毒品原植物,可能我国公民最有印象的就是罂粟。罂粟本身就是毒品的一种幼苗,经过培育以后,可以生产出毒品。因此,我国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毒品,就不允许任何人非法持有有毒品原植物幼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一、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


·诽谤罪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诽谤罪就是恶意造别人的谣,并且引起严重后果,诽谤罪是构成犯罪的,如果有人诽谤你,是可以起诉的。起诉至法院都要付诉讼费,那么你知道诽谤罪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吗?本文列举出关于诽谤罪的如何收费以及标准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1、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2、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3、何时睡觉没有明...


·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人民法院在审结民事案件时,一般会对案件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局部履行,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需要从客观要件等方面来理解,具体该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的规定呢? 一、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


·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对刑事案件的执行,其实主要是在经过法院审判之后,在审判结果生效之后的执行问题。既然有执行,肯定就会涉及到具体的执行机关。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抢劫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抢劫罪的判刑标准,其实也就是《刑法》中关于抢劫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在确认构成抢劫罪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罚,而此时的量刑依据也就是刑法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部门是怎么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