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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间可享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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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待遇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在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另一种是医疗期满后享受的待遇。一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医疗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费用按照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的有关规定支付。第二个治疗是医学期期满后,员工ca
n做原来的工作和ca
n做安排的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才能取消,但是他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在写作。经济补偿和医疗补贴;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年度经济补偿计算;支付不足半年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医疗援助的一般情况应按不少于6个月的薪金标准支付。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对需要进行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适当的美容费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的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收取。但是,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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