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1、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关于专利方面的侵权行为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一般情况下需要有侵权行为发生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当然了,除此之外,如果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是有管辖方面的权利的。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国在著作权领域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大,在刑事方面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如何量刑?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方法包括哪些?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方法包括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


·侵犯专利权会如何判刑
      情节严重的会判刑。专利侵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另外一种是假冒他人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种情况只把他们的专利假冒成自己的专利,比如在自己的包装上印刷有他人的专利号。如果只是抄...


·在我国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有何用?
      在我国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有何用? 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包括公民其实对于相关的著作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现在您就会发现平时我们所使用的一些音乐软件要下载音乐都会涉及到版权收费的问题。而且最近几年来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也越来越规范,有些人可能还不了解在我国计算机著作权登...


·相似商标是侵权吗
      如果经过原有商标的公司同意,不是侵权,私自的,是违法的,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后如何修改?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后如何修改? 随着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行业也在成长。特别是对计算机领域软件的研究开发方面。开放人员对软件拥有著作权,享受软件来带的专利权利。如果软件专利拥有者想要变更著作权的话,需要进行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修改。那么,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后如何修改? 软件...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商标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或者依照商标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判定标准(一...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一、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为了打击不良代理机构囤积、抢注商标的行为,2013年新商标法增加了第19条第4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明确禁止了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及服务上直接申...


·商标异议要收费吗?
      商标异议费标准要收费,商标异议费按异议类型收取,每件1000元。1、异议人只有在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在《商标公告》中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期限内,方可提出异议。异议期限为3个月,自初步审批公告之日起计算。假如给出的异议期限其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话,期限可以顺延,一般是到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理。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