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海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如何解决医疗事故?

1、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医疗单位、非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科大学处理。其中,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科大学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保与劳保是现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毕竟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利益关
      医保与劳保是现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毕竟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利益关系。那么,当工伤医疗费实际支出大于保险赔付金额怎么办呢?相信很多朋友都不是很清楚,将在下文中为这个问题进行分析,请您往下阅读。 一、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
      具体方法是:其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即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其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一、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接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造成新生儿死亡,且新生儿死亡的损害后果与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被告对新生儿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死亡赔偿金也应支持。 1...


·在我国,银行、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
      在我国,银行、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有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非法窃取、泄露个人信息,这种行为对公民信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正式批捕前,要关在看守所审讯。那么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一般会拘留多久?我们根据有关法律...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一、医疗诉讼谁来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


·医疗过错解决途径有哪些
      医疗过错解决途径有哪些,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患者可以直接来和院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在生效,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


·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最高额是要看保险合同里...


·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的发生,会给患者造成不同的伤害,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赔偿是有标准的,那么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医疗费:按照...


·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是如何通过仲裁解决医患纠纷的?
      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是如何通过仲裁解决医患纠纷的? 仲裁同诉讼一般是解决纠纷最为可靠的方法,只是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更加的省时省力还省钱。医患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所以仲裁同样的适用于医患纠纷案件。近日深圳市设置了医患纠纷仲裁委员会,旨在用仲裁的办法快速解决医患纠纷案件。那么深圳医...


·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吗
      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吗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