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计算,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二、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了与劳动者的合同的,应当主动按照社保地的工资基数来赔偿处理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在每个人心目中都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在通俗意义上讲,我们的住宅就是家庭的所在,所以我们对于住宅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影响着住宅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规定须向劳动部门的规定可以按照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条第五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非全...


·深圳街道办的工资福利怎么样?
      深圳街道办的工资福利? 人均工资福利21.42万元。深圳市一些街道办的工资比深圳市一级部门的还要高出一倍还多。一般来讲,薪资福利包括薪资和福利两部分内容,薪资就是员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奖励等;员工福利是一种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员工福利从构成上来说可分成二类:法定...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工资贷款含义 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 二、工资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


·退休前三年不能辞退员工吗?
      退休前三年不能辞退员工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42条的规定,若是员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同时也连续在单位工作了有15年的,则此时不能无过失性辞退该员工,同时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该员工辞退。但要是基于过失性辞退的话,其实还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 《中...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哪报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事罪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一以转...


·劳动纠纷要在什么时候举报投诉?
      首先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劳动纠纷: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的劳动纠纷。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如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录用和招聘童工。...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说员工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纠纷的话,在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的话,这其中就关系到一个管辖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确...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定,做完工伤认定以后,有些情况下可能还是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填写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


·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一、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等等。 过失犯罪的认定要注意两点: 1、过失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