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伴去世后我和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老伴去世后我和子女怎样继承房产?老伴去世后我和子女关于继承房产可以按照平均的份额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房屋继承遗嘱怎么写(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现实生活当中关于继承房产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包括有变卖继承,也包括有相关的共同继承的。因为实际上有很多的财产是不能够简单的进行分割的,比如说房屋可以共同拥有产权,从而将继承执行贯彻。也可以现卖之后再进行集成。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哪些人...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相比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往往表现得更为复杂,也绝不是简单的诉讼程序就能得到解决,其可能要通过一系列的组合式维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拟通过自学法律来维权,但这种自学往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又因现实情况错综复杂...


·结婚之后一方买房房子归谁
      结婚之后一方买房房子归谁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


·农村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1.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说是经过“官方认证”的贫困户,领的有贫困卡,信息还被建档。一般来说,建档立卡贫困户难以造假,都是真正的困难户。因此,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类农村扶贫补助的重点对象,也是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作为一项扶贫救助措施...


·海盐县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
      海盐县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根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厂房拆迁补偿,一直都是拆迁补偿问题中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相比于普通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厂房面积大、设备多以及厂房后续相关经营生产的问题。那么,厂房征收补偿方案是怎样的呢?现在的我们为您解答。1、 拆迁资产补偿:土地补偿,为承租人的企业,...


·如果离婚房子给男方怎么办?
      如果离婚房子给男方怎么办?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这三种情形:(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


·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