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稳定,但是抢劫的人数也很多,抢劫不仅有损我们的财务还有可能对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抢劫罪的法律常识也显得尤为重要,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为您解答。

一、抢劫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为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落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办案方针,本文侧重介绍构成抢劫罪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对证据的要求,即认定抢劫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认定抢劫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认定抢劫罪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以利用于在办案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指控抢劫犯罪,不枉不纵,惩罚罪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关于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关于抢劫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

(二)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四)入学、参加工作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亲友证言;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及其亲友证言;

(七)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

(八)家族遗传病史调查,如近亲属证言,以及其他证人对犯罪嫌疑人日常生活、行为是否正常的证言。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系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应该注意: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认定符合审查起诉标准的,在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就很重要,一般都要提取,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此外,办案人员要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材料上是否有涂改的痕迹,并区别其材料的真伪,查实来源是否合法。

三、关于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只是抢回自己被骗取或者赌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关于抢劫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有:

证明犯罪主观构成要件的直接证据,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制定讯问提纲时注意:

1、实施行为有无计划,计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实施作案的动机、目的,对危害社会后果的认识程度、主观能动程度;

3、共同实施犯罪的要讯问计划分工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以及各人实施的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4、在无共同犯罪故意或有可能存在的单独犯罪案件中,讯问对具体案件各犯罪嫌疑人事先是否商量,有无事先或事中达到共识,有无不同意见和反对者,对未表示同意者要侧重讯问其在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的行为,以考察其态度,确定其主观动机;

5、对转化型犯罪应讯问其当场使用暴力的目的和动机;

6、在有杀死、伤害被害人的案件中,要详细讯问其杀、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完成前、后还是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还是为抢劫完成后而杀人灭口。

通过以上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的法律常识,也了解到了抢劫罪要那些证据证明,我们利用此法律知识可以很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及财产安全不受到侵犯,我们也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来完善我们的法律常识。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什么?
      我国的粮食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在价格以及播种方面都有一定的规定,就是在确保粮食能够顺利的产生,因为一个国家的粮食问题始终是最为重要的事情,在我国的刑罚中规定了关于造假种子、化肥等,那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中的关于程序问题的法律,涉及到程序方面的法律基本上都是诉讼法,既然是刑事诉讼法肯定是跟刑事有关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知道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


·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
      我们在进行处理未成年的犯罪的问题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考虑他们的犯罪的年龄的,对于不同的年龄段的规定是不同的。可是,如果是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呢?其实,我们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明确的法律的规定,来帮助我们进行量刑的。 一、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 1、已满十...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是有可能被减刑的,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之前法官宣判的期限少,这可以说是对罪犯是很有利的。但要想被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


·如果出现肇事逃逸被拘留吗?
      如果出现肇事逃逸被拘留吗?1、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


·判决前羁押期间折抵刑期吗?
      判决前羁押期间折抵刑期吗?1、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
      容留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风气的不良行为,法律为了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风尚,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罪刑,那么认定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此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的理解。一、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所需要的证据?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
      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尚未被判刑之前,满足法律规定的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那么如果是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可能判...


·刑事诉讼法搜查条文有哪些?
      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办理首先会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在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时会采取搜查的方式获得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搜查条文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搜查条文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经侦如何处理?
      挪用资金罪经侦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可以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认定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