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主张年终奖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主张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年终奖给不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年终奖数额或者按照惯例每年都发放年终奖,其实这样的年终奖视为工资,因此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不能少给员工。员工离职后,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视为拖欠工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按时给支付足额工资给员工,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权。另一方面,在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从未规定过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发放数额、以及发放对象的,或者通过抽奖的方式发放给员工,这些奖励就应该视为福利,年终奖给不给你取决于所在公司。给你是幸运,不给你是应该的。但是现实中许多公司是根据整体的盈利情况决定年终奖是否发放。所以,多为公司创造利益,年终奖就可能有你的份。如果年终奖视为福利的,公司是否发放,都是由单位做主。有些单位将员工在年底离职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奖,这样员工也是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合法审慎。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虽然公司对奖金的发放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也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不能肆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放弃提出进行工伤鉴定,则不能享有与此相关的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等)。因此如果你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情形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 二、工伤赔...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是什么?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工伤赔偿发生纠...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社保情况进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


·工伤伤残等级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伤残等级流程 1、...


·聘用的童工走了还可以告那个部门
      聘用的童工走了还可以告那个部门 雇佣未成年人违法,如涉及不签合同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第364号令发布)第五条规定,应当向所在地人社局投诉,最简单的办法是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投诉电...


·一、建设工程财产侵权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财产侵权赔偿范围是什么?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正规的解除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是依法进行,公司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就比如说劳动者单方面的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除了一些特定的情况之外,其他情况都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单方解...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须先获取就业许可证或者拥有专家证等其他特殊行业工作证。自然人无法达到劳动合同法所要求的用人单位的各项条件,也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自然人之间一般成立的是劳务关系,再比如,公...


·劳动仲裁案件证据规则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案件证据规则是什么 劳动仲裁案件的证据规则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