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临时工也成为我国一个屡见不鲜的词汇。那临时工被辞退的权益如何保障呢?其实我们法律早就对此做出了规定,涉及到辞退临时工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依据,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临时工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辞退临时工相关法律
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的概念一般不复存在,因此应将该“临时工”理解为您单位的聘用人员。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98年的一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是由于该聘用人员继续为你单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关于续订的期限,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一般以前一次合同的期限为准。因此每一次续订的合同期限应均为一年。您单位今年7月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以此确定您单位是否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属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就是关于辞退临时工管理办法的法律内容,我国劳动法目前也在不断完善,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也是有法律保护的,所以您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参照我们上文内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上文还未能解答您的疑惑,欢迎您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关于几种劳动关系类型是什么样的?
      说到劳动关系的时候,很多人首先会想到的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其实劳动关系的种类是非常的多的,除了法定的劳动关系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还可能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关于几种劳动关系类型是什么样的? 所谓类型是指按照事物的共同性质、特点而形成...


·工伤鉴定8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将工伤鉴定的等级程度和不同程度的赔偿金额进行划分,这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做才能够保证工伤赔偿金额是公平公正的,轻伤和重伤的赔偿金额肯定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且在我国的工伤鉴定等级当中,如果说鉴定程度是八级的话,这也是属于比较轻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8级赔偿标准20...


·劳动合同续签需要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续签需要签订几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法》第十四...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工伤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没有人愿意好端端的受伤,以至于耽误自己的职场生涯。严重者甚至从此不能自理。但是,工伤又不是你想避开就可以避开的东西,那么,了解关于工伤鉴定以及等级赔偿就有一定的必要了。所以,2017年最新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五级、六级...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1、劳动仲裁不收费,任何费用都不收(除申请鉴定,会代收)。 2、法律援助也不收,司法局会给你代理单位补贴的。 3、如果是你自己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那是要收费的,但一般也不高,像我们这边一般1000元左右,但也有的很高,那是双方私底下的达成的协议,是按比...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 些: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 些: 1、应签而未签订;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


·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


·单位能代扣工资吗
      在我国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的自缴部分都是通过工资扣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代扣工资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情况单位能够代扣工资吧。 一、单位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工的处罚,各单位都很明确和严格,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 一、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 劳动法没有规定,要看公司的...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发展中,用工单位处于主导地位,为了防止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用工单位和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