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法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婚姻法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遗产继承前必须要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之中划分出来,具体的遗产处理办法是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遗产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产

析产是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

(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遗产继承之前首先需要确定遗产的范围,对于结婚的死亡主体,首先需要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需要将属于死亡主体独有的那部分财产划分出来,之后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办法处理此部分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可以由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但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来执行,对于法定继承制度在古代罗马法中已有明文规定。由于当时的特定条件,继承人范围除婚姻、血缘关系外,法定继承人还包括解放自由人的旧主人及其子女、降服人的主人。罗马法还明确规定各种法定继...


·一、 谁赡养老人谁继承遗产吗?
      一、 谁赡养老人谁继承遗产吗? 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


·一般遗产可以继承给别人吗
      一般遗产可以继承给别人吗法定继承人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将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的直接表述,但对于公民...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在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些起诉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是比较大。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1、诉前准备 收集遗产继承纠纷的证...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规定,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哪些情况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哪些情况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一、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如果有遗嘱就不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了,除非遗嘱无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一、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公证书丢失,需要公证书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正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根据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补发副本的期限为6个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


·去世老人遗产如何分配
      去世老人遗产如何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