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5、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产分割的程序是怎样的?遗产分割有时效限制吗
      遗产分割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各个继承人分一点财产就完了。其实,严格来讲,遗产分割也是有一整套程序的,那到达遗产分割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1、析产。是指...


·一、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吗?
      一、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吗? 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账户里面的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丧葬费、抚恤金也会发放,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会一次性发放。故此不仅是配偶,...


·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是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是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是遗产?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一、财产继承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
      一、财产继承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一、实物分割;二、变价分割;三、补偿分割;四、保留共有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分割...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一、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遗产的首要条件是死者死亡时留下的个人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是基于公民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1、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应当到当地的户籍部门来进行开具。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主要目的是自己能够继承到财产,所以这个时候只需要介绍自己与被继承人是什么样的关系就可以了。通常来讲都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这个证明通常来讲是由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来帮你证明的。...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需要了解死亡证明办不了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原因做出不同处理,比如说缺少材料的需要补齐材料之后再次申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说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


·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打谁的账户?
      一、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打谁的账户?1、公证书中未写明监护人不要紧,其母亲就是法定监护人。2、遗产打进其母亲账户并无不可,但单位应出具书面证明:该未成年人继承的钱款共计多少,转入何人账户。打到谁的帐户这个没有规定,但从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来说,当然另开帐户比较好。否则,也无法区分谁的财...


·遗嘱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遗嘱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首先,立遗嘱的时候,需要见证人,这个见证人是要立遗嘱的人认可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按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必须是到被继承人的居住地或是在主要遗产的地方公证处,如果是带有不动产的,就要到不动产的地方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前,需要...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二、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