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时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庭都曾遇到过盗窃的事件,盗窃发生后应该马上选择报警,但有人就抛出疑问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时长?以及盗窃罪的具体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请您仔细查看下面的细则。

一、盗窃罪立案时长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二、如何认定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

(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

盗用他人长途电话账号、码号造成损失,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五)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三、如何认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看完以后相信您都了解到了,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的答案是最快7天且发生盗窃罪后公安的立案标准不是以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来判定,而是根据盗窃的财产价值进行立案。法院也会根据盗窃的金额的不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是对交通法的漠视,法律一定会严厉打击。然而有些醉驾者渴望改过自新,希望通过立功减刑。那么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已将与醉驾相关的法律规定列在下边,请阅读。 一、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 根据下面缓刑条件,醉驾有立功是...


·只有口供没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吗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应作无罪判决,但检察院起诉一般不会没有其他证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他们很容易找到。嫌疑人被羁押的,要在法定期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不受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的限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


·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吗?
      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吗?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并且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这样的防卫是过失犯罪。二、假想防卫认定标准(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


·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
      一、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强奸罪没有证据的话,那么就不能成立强奸罪罪名,不管是告别人强奸还是被告强奸的,都必须要有证据。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当然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需要侦查部门根据案件线索经过科学、细致的调查收集来的,因...


·妨害作证罪的指使行为一旦成立后果有哪些
      一,妨害作证罪的指使行为一旦成立后果有哪些“妨害作证罪”,一旦罪名成立,属于犯罪行为,要被依法判刑。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判刑多长时间。《刑法》规定: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寻...


·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说的简单一些其实也就是一群人打群架的行为,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影响是多么大的。当然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的内容,帮助各位更加详细的了解该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


·侵犯通信自由罪认定是怎样的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认定是怎样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行为人无意中遗失、积压、毁弃他人信件,或者误把他人信件当作自己的信件开拆的,不构成犯罪。侵犯通信自由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划清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我国邮政法第36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