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加班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1、 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

2、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

3、 申请加班的合理原因(重点内容,需要详细介绍加班内容) 加班总共小时数量;

4、 直属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批;

5、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签字,行政人事经理批准。

二、加班的注意事项

1、有效的加班必须有书面的、获得预先批准的加班申请单,有对应的电子考勤刷卡记录,否则视为无效。

2、各部门主管对加班或调休负有严格审查权,发有舞弊行为,相关人员负有连带责任,主管领导加重处罚。

3、员工若因工作效率低下而产生的加班,视为超时工作,不予计算加班或安排调休,须由相关主管严格审查

三、公司加班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算合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您经常可以看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立了许多公司,也许您对于我们普遍所知道的公司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其具体问题不太清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监事会、不设监事...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


·小型企业被政府拆迁应该怎样补偿?
      小型企业被政府拆迁应该怎样补偿? 一、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的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注册公司流程: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五步:整...


·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收购程序是什么?
      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收购程序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主体竞争日益激烈化的今天,一些公司因为种种原因被其他公司收购。很多人恐怕并不理解公司收购的具体含义,那么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又有怎么样的程序,就让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公司收购的具体含义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


·股东将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可分为股东内部转让和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第一种,股东内部转让。显而易见,这是股东之间相互转让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签发新股东出资证明”,“修改章程和股东名册”就可以了;第二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也...


·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减资需要登报,股权转让不需要登报但需要去工商局办变更手续。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告外,其他的应该不需要公告。只需通知所有股东到场签字即可。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小微企业指的是规模并没有很大的企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型企业其实不是特别多,小微企业确是比较多的,您都懂得的是,做生意存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融资,但是融资的程序是怎样的您并不知道,比如说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那么,...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