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专利和专利权一样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专利和专利权一样吗?

一、对于专利和专利权一样吗?

专利和专利权是属于一样的,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二、申请专利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见“申请文件段落”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5.专利项目所获奖励的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有获得了专利才可以拥有专利的权利,因而专利就是属于专利权,此权利也只有拥有作品的人才可以获得,因而对于当事人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从而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任何的伤害。



·对于商标是不是著作权?
      对于商标是不是著作权? 一、对于商标是不是著作权? 对于商标不具有著作权的;这两个不是同一样东西。著作权、商标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分别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那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 1、权利的取得方面:商标权的产生需要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著作权的取得则一般为自动...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了什么内容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了什么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


·专利初审优先权是怎样的
      专利初审优先权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二、初步审查。经...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会承担责任吗?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会承担责任吗? 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几种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几种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


·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新《商标法》,禁止将他人注册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保护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将给恶意注册者以有力打击。 《商标法》,其中第...


·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通常系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我国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