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否合法?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不合法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当中都是需要约定具体的期限。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转让就是把所有权给了受让人,是永久性的,如果所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又回归转让人,那么实质上这不应该算转让,而是许可使用。实际上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正是著作权和物权相区别的又一个体现,物是有形的,其转让只能是永久性的,而著作权是无形产权,和有形载体的产权是相互独立的,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的,可以是部分的,当然也可以是有期限的,著作权的转让因为其无形显得格外灵活。我国在1987年之前的诸草案中,都有有期限转让的条款,但在该年底的一次征求意见会上,有民法学者认为有期限转让不符合民法原理,这实质上是许可而不是转让,尽管起草人以其他国家的成例为证,终不能说服他们保留下来,最终在草案中将该条款删除。郑成思教授认为这是很可惜的一个结局。我国目前存在不少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与民法理论界的观点相似,在司法实践中不管合同的名称是什么,只要有期限,就一律认定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但这样认定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如果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被认为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后,该许可使用合同又被认定为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由于除掉作品所有权外,专有许可使用人(被许可人)可以全面对抗许可人,在这种情况下,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差别尚不大,但如果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最终被认定为非专有许可使用,那二者就存在天壤之别了(如为转让,则受让人自然拥有受让的全部实体权利和诉权;如为非专有许可使用,则被许可使用人仅拥有非专有使用权,不仅无法对抗著作权人,连第三者也无法对抗,诉权就更谈不上了),这就完全违背了合同签订者签订合同时的本意。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未来作品的著作权的转让,但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转让未来作品著作权的合同。二、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注意哪些问题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我们国家对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比如说转让的期限的约定以及转让具体方式和价钱的约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成立之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著作人身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


·驰名商标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知道驰名商标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有关国家商标法的有关内容和条例,如今市场商品活跃,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专利或者商品呈现给您,这个时候商标的申请成功也就至关重要,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总结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1、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基本概念是中国国家工商行...


·一般商标续展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般商标续展在哪个部门办理?商标续展办理地点是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侵犯专利署名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又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有14项,著作人身权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知识产权既包括人身权,又包括财产权。实践中更多的表现为财产权。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一、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发明专利属于我国法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另外两种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专利类型,在申请的时候所需要支付的申请费不同,而日后专利权人缴纳的年费也不太一样。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究竟是多少钱呢?我们在线下文中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发明专...


·发包方构成商标侵权吗?
      发包方构成商标侵权吗 如果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概念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


·职务发明发明人离开公司专利归谁所有
      职务发明发明人离开公司专利归谁所有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


·汇编作品怎么申请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汇编作品怎么申请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汇编作品怎么申请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