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二、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 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不同字体的商标侵权吗
      侵权。文字商标重要的构成要件就是字体,如果商标已经注册使用,而他人又去注册,尽管字体不同,但是表达意思一致的,还是构成侵权。对于商标侵权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停止行为并赔偿损失。形状一样,如果指的是文字或者字母一样,只是字体不一样,那么是构成侵权的。 商标保护的是文字本身,并不是仅...


·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质押分为了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以及权利质押,因此实践中很多人就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商标权进行质押,此时需要在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商标权质押合同,那么这个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商标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专利入股,也是一种常见的入股的方式,投资入股专利,通俗点讲就是将专利作为一种入股的形式,来当作资本进行入股。那么,投资入股专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 ...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包括了什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包括了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权利人如果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专利请求书、专利请求书中应当要有基本的信息,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实用新型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的相关信息。 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做出清楚...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一般是工商部门,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就会有检察院介入进行调查后由法院通过判决来处罚,但是一般都是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二、如何预防商标侵权第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尽快审查商标...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商标注册人提供的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


·商标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
      商标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用近似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用近似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若与他人在同类或类似产品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不能给予注册。商标权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对其认为他人注册商标(包括申请注册和已经注册)和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时,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以保护自己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自己的合...


·商标过期后抢注时间点是怎么界定的
      商标过期后抢注时间点是怎么界定的?商标到期后还未满六个月的,其他企业申请注册类似商标就属于抢注。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是什么意思?注册人名义变更,是指企业的名称发生变化之后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进行备案,商标局会下达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需要与原商标证共同使用,证明商标的专用权所属。注册人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时的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项一致)。注册人地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