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1、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应当到当地的户籍部门来进行开具。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主要目的是自己能够继承到财产,所以这个时候只需要介绍自己与被继承人是什么样的关系就可以了。通常来讲都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这个证明通常来讲是由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来帮你证明的。2、到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寻找民警的帮助,就可以开具这一个证明。3、亲属关系的证明样本是以被继承人为中心展开的。例如被继承人王某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其亲属关系如下其妻子张某,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现住在某地。其儿子王某某,其女儿王某某的出生年月日,是这个证明写起来是非常简单的,因为主要是为了证明其中的确存在着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法定的继承关系就可以,没有必要写的太复杂。4、在这个证明当中以被继承人为中心,其他的人士对于他的一个补充,主要介绍的是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这也就足以证明法定继承人的地位,这个时候就可以到相关的过户登记部门来进行过户,将动产和不动产都转到自己的名下,也就是继承遗产了。二、继承纠纷的诉讼费用是什么?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想要获得继承,那么需要提供的证件还是比较多的,包括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这样才能够确定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虽然亲属关系证明并不是特别的复杂,一般情况下到当地的派出所都能够开具。



·继承有两种方式
      继承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子女是否拥有继承权如何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 法定继承当存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存在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


·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时怎么规定的
      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怎么规定的?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当中有许多人因为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对簿公堂的,很多人对于财产继承上的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怎么界定的,有关夫妻共有财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在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不少人马上想到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期,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只有在诉讼时效内容的,法院才会受理。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规定胎儿有没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胎儿是一个将来可能的权利主体,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权即可实现,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就...


·有事实婚姻是否有继承权
      有事实婚姻是否有继承权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


·遗嘱如何进行继承
      遗嘱如何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