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外籍华人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外籍华人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1、外籍华人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2、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3、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对于任何个人而言,一般都是只能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即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而非个人私有。故此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者离世之后,是不会发生继承的问题的。若是外籍华人想要获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提出使用申请。



·重庆临时土地使用证策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单纯的看国土面积的话,当然您会觉得实际上也是属于一个土地大国了。但同时,因为众多的人口所以我国的公民人均土地占有面积可以说非常的有限,因此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属于临时用地。那么,重庆临时土地使用证策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临...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相关术语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相关术语,他是指房屋产权人之外的个体对于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一般来说,这种权利为抵押权。那么期房抵押期间换发他项权证申请相关程序是什么?这就需要去银行出具自己的相关证明,申请抵押期限并签订合同。具体请看下文申请条件规定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定抵押的...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


·征地补偿怎样举报其不合理?
      征地补偿怎样举报其不合理?土地利用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国家对于土地的征用也是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偿的。相关法律也有规定,保障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同时,也要保护被征土地的农民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那么如果不符规定,征地补偿怎样举报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解决方式可向当地县...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当然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存在被告就原告,即以原告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或原告住所地的判断: (1)经常居住地优先: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


·如果没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如果没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与城市的有所区别,但是在农村作为土地房屋的使用权人还是应该拥有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农村的居民没有土地的使用证,那么他是无权对这片土地的房屋进行处置的。所以您应该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没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 申请...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过去我国在不动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导致人们的产权意识其实也不像现在这么的强烈。到现如今拆迁的时候有很多的老房子其实就是只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有些家庭就特别的担心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是会受到影响的,对这个问题您可以跟...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城市化建设,这使得土地征收越来越常见,陕西省也不例外。而对于陕西省的老百姓来说,征地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会有一定的差异,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希...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为了经济的发展,会对一些地方进行拆迁征地,来促进当地的发展,依法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地,被征收的土地国家需要依法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各地方的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