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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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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1、设立专人负责劳务管理

每一个项目部都要明确1-2名劳务管理人员,建议可与工地安全员一岗双责,既管安全又管劳务。

2、日常考勤的管理

劳务管理人员在每天的安全巡查时,要检查工地现场各班组人员出勤情况,比与在册人数少了,要问清原因做好记录;比在册人数多了,要及时对新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补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管理人员要对进场施工的农民工逐人进行登记按班组建立花名册,收集保存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可以做到“务工人数清”。同时,要与每一个进场作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按规定样本可使用劳动部门的统一样式,也可使用清欠办发布的简易样本。

4、工资发放的管理

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根据已完工程的进度要发放班组的农民工工资。首先,班组长必须按规定的工资发放表填制工资发放表,并在制表人处签字。

工资表主要内容有:本期(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干完一层的时间)出勤天数或包工完成的工作量、日工资标准或包干工资标准、本期应发工资、本期已领取生活费、本期实发工资金额、本期剩余工资金额等内容。

5、民工退场的管理

已完成所分包的施工任务需要全部退场的班组,项目部要按照分包协议及时与班组结清劳务费,并将剩余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让班组长出具在此工地工资已全部结清证明,每一个民工也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在某某工地工资已全部结清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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