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在天津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服务。

天津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一、申请:

自2008年5月1日起,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有申请、答辩、反诉和变更申请仲裁请求的权利;有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有遵守仲裁活动程序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实事求是提供证据的义务;有按规定交纳仲裁费及自动履行仲裁决定的义务。

回避:

仲裁庭组成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组庭人员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五、证人应履行的义务:

证人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反映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提供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举证: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七、仲裁庭纪律: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得有其它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

(2)、当事人和其它仲裁参与人员未经仲裁人员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攻击、辱骂他人;

(3)、未经仲裁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在仲裁庭内录音、照像和摄像;

(4)、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不得随意退出仲裁活动。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作缺席裁决。

八、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九、结案: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十、案件的管辖分工:

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和跨省市的劳动争议;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坐落在市内六区的、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境外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外籍员工与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银行业和保险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由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邮电、电力、石油、铁路等中央驻津单位的分支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并应将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列为被申请人。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等区县属经济开发小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坐落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其他各类劳动争议均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从上面这么多的程序来说,劳动仲裁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那样,只需要递交申请就可以进行,它还需要事先准备各种材料。劳动仲裁是一种具有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必须确保公平、公正。以上的内容就是天津劳动仲裁程序的详细信息,这就是为您进行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_______: 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符合《工伤保险条...


·拖欠工资可以随时离职要老板签字吗
      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立即辞职走人,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到公司,而且需要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按劳动法律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况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离职:1、公司根本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公司...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像家庭装修这样的小工程,涉及到的人、材料相对较少,但是也是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所以,双方在谈好装修方案后,应该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这样,以后即使出现争议,也有解决的依据。那么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透过文中的这篇范文学习下吧。 小型...


·员工无故被单位辞退怎样的赔偿
      员工无故被单位辞退怎样的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一、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


·春节加班工资三倍的规定是怎么说的?
      春节加班工资三倍的规定是怎么说的?一、春节加班工资三倍是怎么规定的?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


·工程质量报备应当去哪里进行办理
       在我国国家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往往是在整个工程运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当质量发生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员应当进行报备。那么,您知道工程质量报备应当去哪里办理呢?按照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报备时应当到建设单位进行办理。在办理的过程中应当准备好相关资料。 一、在我国工程质量去哪报...


·一、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技术文件 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3、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墙体试样:如是普...


·一、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一、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定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 2、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