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几倍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几倍赔偿?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可以获得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三倍,不够500的要补足500.二、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利用不实的价格来骗取公民的钱财产是一定要给予相应的处罚,而且还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实施,所以,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价格最好是写清楚,写明白,不要误导消费者,不然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根据《民法典》(...


·起诉离婚的话去哪起诉?
      一、起诉离婚的话去哪起诉   起诉离婚的,原告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去原告住所地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到底怎么算?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到底怎么算?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


·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一、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一)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


·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诉讼离婚是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子女的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某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离婚手段,通过法院的介入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申请时,需要提交一份起诉状,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一、 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法官说法:《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实践中,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因为患病、上学,实际需...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
      在女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通常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则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和传票一起送达给男方,也就是被告。而在开庭的时候,则一般男女双方都是会出庭的,但也有男方不去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离婚后二年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后二年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那些算个人财产?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那些算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个人的生活用品还有就是专属一个人的赔偿损失算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要确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应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