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的监管,促进期货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入股时不存在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歇业、被托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能力,入股后股权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形。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股权。

第五条 入股行为应当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包括期货公司、股权受让方和出让方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和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等程序。

第六条 入股股东应当逐层披露其股权结构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详细说明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七条境外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股(包括通过公司章程、协议安排等能够影响或控制的方式)的中国境内法人入股期货公司的,按照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穿透计算,单一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应当低于5%,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合并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规定:

(一、)境外投资者系通过参股上市公司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且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方投资者;

(二)、境外投资者系通过参股证券公司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且该证券公司已经取得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3种以上业务资格。

如果上述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等情况发生变化,境外投资者通过参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从而间接拥有相关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违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境外投资者在直接或间接拥有一家境内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权益或表决权期间,该境外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境内其他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权益或表决权。

本条所规定的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穿透计算按照两者孰高原则计算。在境外投资者不是中国境内法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按照股权权益穿透计算,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的比例为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境内法人股权比例与中国境内法人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的乘积;在境外投资者是中国境内法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按照表决权穿透计算,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该境外投资者参股的中国境内法人拥有期货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第八条期货公司发生《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股权变更,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下列书面材料:

(一)、期货公司关于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情况的报告(格式见附件1)。

(二)、股权受让方的背景材料。包括该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期货公司股东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与期货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三)、期货公司股权背景情况图(逐层追溯至最终权益持有人)。

(四)、股权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期货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股权的决议;有关股东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有权决策的机构做出的相关决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提供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股权转让或出资合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

(五)、期货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辖区《期货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股权变更后的期货公司股权背景情况图报中国证监会。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法人可以在公司运营的时候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在我国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


·公司法股份代持有怎样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一些上市公司其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上的出资人其实是有出处的,因此存在代为持有股份的事件。它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委托投资的行为,是在双方都获利的基础上成立的,那么对于公司法股份代持有怎样的规定?就有以下简单解答。一、公司法股份代持有怎样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 名义...


·公司合伙人诈骗该如何处理?
      公司合伙人诈骗该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


·公司入职半年才签合同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员工在入职之后,企业就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的权益都有保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后,企业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公司入职半年才签合同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我们来了解一下。一...


·企业倒闭的案例分析
      企业倒闭的案例分析 一、企业倒闭的案例 某市某有限公司于1995年3月15日成立,因未能参加2001年工商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某市某有限公司向该市某金融服务社借款650万元。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企业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后该金融服务社并入该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2012年4...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但是资金短缺会限制企业的快速发展,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融资需要讲究方法,方法不对融资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或者融资失败,但是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是您迫切想知道的,接下来,您可以带着心中的疑问和我们一起去了解和探...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目前我国的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理想的状况,这与我国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包括国家走出去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都为海外并购投资提供了契机。下面的我们将仔细分析海外投资并购投资金额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海外并购? 海外...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 ?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一年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飞速变化,旧公司法对于出资规定的条款已越来越不适用,所以新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出台了。那么,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也称出资财...


·酒驾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作为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作为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责任是什么(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