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等专利侵权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专利侵权的具体形态根据《专利法》可分为二类:

(一) 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他人发明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此类专利侵权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根据《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有以下四种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另外,《专利法》第59条还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处罚。

除法律规定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另两种侵权行为:一个是“过失假冒”,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这时,该行为即使无假冒故意,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另一个是“反向假冒”,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向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无效的商标可以再注册吗?
      无效的商标可以再注册吗?是可以再进行注册的;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使用期限已到未进行续展或宽展的而失效的,这种商标别人是可以注册的;另一种是在申请过程中因相似、雷同等原因被驳回的,如果别人以同你相同标识进行注册一样是被驳回的。驳回商标可以根据具体驳回原因,在收到...


·商标侵权诉讼请求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诉讼请求都有哪些现代社会的法院处理的案件很多,其中商标案件可分为商标民事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就是典型的商标民事案件。众所周知,但凡是诉讼案件都是需要诉讼请求的,那么商标侵权诉讼请求具体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1、停止侵权...


·注册商标权需要多少钱?
      注册商标权需要多少钱?1、纸质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2、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商标注册条件...


·商标注册申请中商标侵权行为怎么判定?
      商标注册申请中商标侵权行为怎么判定?判定标准: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2023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


·商标被恶意抢注后勒索该如何维权?
       一、商标被恶意抢注后勒索该如何维权?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没有具体的标准数额;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然,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时候必然会签订一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对于这个合同不太清楚,他们想知道。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一、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一、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主要有: 1、标准不同。首先稿酬收入是指文字字数的收入,一般微乎其微,10万字大概100元每月不断更,20万字300元,30万字500元稿费,而VIP章节还有特定的稿费以点击游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