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避免“公地悲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山东胶州大白菜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山东胶州大白菜这一区域公用品牌由胶州市大白菜协会负责培育和管理,实行“生产基地认证制,产品质量追溯制”的管理模式,只有经过协会认定、由授权农户组织生产的大白菜才能加贴“胶州大白菜”标识,否则只能按照“胶州的大白菜”售卖。在过去几年的大白菜滞销卖难中,“胶州大白菜”的市场售价一直保持在每棵30元的高位,堪称“卖出了肉价”,但“胶州的大白菜”每斤几毛钱的时候也不少。借鉴成功品牌的案例,有两种方式可以考虑。一是统一对外口径。区域内的产品有相应的组织统一销售,将所有企业、生产者捆绑成为利益共同体,进行品牌的统一维护,做到只有一个出口。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内部竞争,减少各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行为出现。但当前的市场来看,这是很难做到的。二是将品牌的所有权、管理权、收益权和使用权进行分离。所有权归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政府授权相应的组织或单位进行品牌运营管理,进行品牌传播,提升品牌价值。由品牌运营单位向区域内的企业、生产者授权,符合产品标准的主体可以使用区域品牌,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用于品牌维护和品牌传统。而品牌价值提升带来的利益,最终受惠当地生产者和企业。当然,这也是理想的模式,具体执行起来难度还是很大。但是,区域品牌的人人可用,无人来管的局面必须改变,否则十几年、几十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很快会被消耗一空。



·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可以执行吗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时应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伴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保障的逐步完善,人们的工作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与此同时,中国退休年龄正在发生着变化,这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那么,女性退休年龄新政策有哪些?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一、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都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购买土地当年起70年,并非建房时间或售房时间。 新加坡土地使用权,99——999年 香港土地使用权,50-999年 英联邦国家,土地使用权,99——999年 泰国,土地使用权,90年,到...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内容是经过相关土地行政部门统一规定过的,但现在购房,特别是二手房一般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这样便给用户带来了一些困扰和担忧,那么无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在异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和材料?
      在异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和材料? 现代社会进步,科技发达交通也比较便利,相应的生活压力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很多年轻人选择在外地工作,在生活中很多人找到了自己幸福的归宿,结识了想要相伴一生的人,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都在异地该怎样结婚呢?这种情况结婚需要什么材料程序呢?下面跟小编一起...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行业可能会需要进行征地处理,而对于征用他人土地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或政府都是需要给予被征用土地的人以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我国全国各地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可能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调整,以下是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开发商将居民房屋拆迁后,会拿到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被拆迁方认为对方拿地方式不合法,拆迁过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其土地使用证。这是公民积极维权的表现,那么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简单了...


·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前,各省市加快城市建设或经济建设步伐,不可避免地产生土地征用行为。在许多省一样,黑龙江省征地也会涉及到林地征占现象,许多林地承包人备为关注林地补偿标准,特别是在参考其它省份补偿标准后,会更加期待黑龙江省的林地补偿标准。那么,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


·如果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怎么赔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   1.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名词,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2.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贯彻一户一宅政策,修建住宅的村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才能使用宅基地。一般流程包括:申请(由申请人提出出...


·农村的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能否继承?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1、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农村村...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1、农村土地承包法给予农民的权力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宗旨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本目的是依法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的合法承包经营权不受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