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拆迁时应公布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如果没有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庆...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话,则可以向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租赁申请。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这个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文 出...


·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如今有房是一个身份标志,对于大多数毕业生来说,买个房子才能谈婚论嫁,可见购房的重要性之大,但是购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其中的详细细节内容。那能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 由于...


·我国农村能办土地使用权吗
      我国农村能办土地使用权吗 我国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也是一步一步的逐渐完善起来的,在农村的土地使用的确权工作已经逐步落实到位了以后,其实现在各地对于农村的土地早就已经开展了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可是仍然有一部分人却比较疑惑的问题是,我国农村能办土地使用权吗?其实也就是对所谓的...


·公寓土地使用权截止了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权截止了怎么办? 一、住宅公寓和商业公寓的差别 1、用途不同。商业性质的公寓可作为办公场所注册,但不能迁入户口;住宅性质的公寓可以入户,但不能注册办公场所。 2、使用年限不同。商业期限是40年,住宅期限则是50年。 3、使用成本不同。商业性质的公寓契税按3%收取,水...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因为商业或者公益活动需要临时租用土地来进行活动,那么在临时使用土地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和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通常会签订一份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收侵害,那么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是什么...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定义 1、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


·这种土地为啥不给确权?
      这种土地为啥不给确权? 一、能不能擅自开荒? 大家都知道开荒地是不能随意开荒,在没有经过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开荒是违规的。 如果你看好这片地并且保证一直是荒地你就可以去申请承包,通过合理的方法取得其承包经营权。 相关政策:《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


·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
      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国家近几年在不断的发展城乡来减小城乡差距,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国家在努力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说明,那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征地1...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一、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征地办拆迁时国家和政府为了更好的建设城市而做的行动,征地拆迁会给征地补偿的,国家对于征地补偿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征地补偿标准发放到位了,征地拆迁的活动才能顺利进行,政府不能强行征地拆迁,那么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