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此为您解释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5日办结。

二、劳动仲裁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4、非申请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5、委托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一份;委托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范围

1、除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外,本市市区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市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管的下属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元美元以上(均不含本数)的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除外)、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国有、集体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除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外,全市范围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决定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处理:

(1)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2)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

3、除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外,区、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区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管的下属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元美元以下(均含本数)的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控股除外)、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国有、集体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相信您已经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以及劳动仲裁中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一些法律知识,关于劳动仲裁的案件在我们日常工作中随时可能遇到,在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第一就是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第二就是劳动仲裁的管辖法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我们作为劳动者付出了辛勤劳动以后,用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我们作为劳动者付出了辛勤劳动以后,用人单位就应该给我们支付相应的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现在有些不良单位利用一些劳动者欠缺法律知识,而在支付工资的时候缺斤短两。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苏州工资指导线。 2010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


·如果是15岁学徒算不算童工
      一、15岁学徒算不算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二、使用童工罚款吗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


·工伤鉴定9级该由工厂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工伤简而言之是职工在进行工作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伤害,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国家所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遭受职业伤害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由于工伤认定具有时效性,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都应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出示材料。对于工伤鉴定9级该由工厂还是保险公司赔...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下面这些可以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公司对哺乳期员工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一、工会专干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会专干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


·辞退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一、工伤认定本...


·工伤不认定花的药费能让单位承担吗?
      工伤不认定花的药费能让单位承担吗?各地规定不同,大部分省市是谁同意使用谁支付。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职工发生工伤应按规定进行救治,并在3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需转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


·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很多有工程居间行为的个人对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存有很大争议,了解工程居间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对我们工程的合法性十分重要,那么到底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呢?为了避免纠纷,下面我们为你介绍。一、工程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人与施工单...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通过协商之后解除,具体解除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双方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