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

根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另行主张民事赔偿的,显然不能按工伤纠纷中无过错的原则处理,而应当适用侵权法律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即:对于用人单位无过错而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享受工伤待遇;对于用人单位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用人单位也构成对劳动者的民事侵权。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既有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也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与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当所涉事故发生民事赔偿和工伤待遇赔偿竞合时,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并存而行。况且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获得民事赔偿后不得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在劳动者构成工伤的情况下,其虽已获得民事赔偿,仍可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换言之,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冲突,当劳动者因公受伤时,两者可以同时主张。


·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


·工伤认定书可以造假么?
      工伤认定书可以造假么? 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


·一、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多少?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工伤,但是前提必须是因为工作的任务,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意外的事故。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按工伤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承应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工...


·一、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10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有何要求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和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面对一些不公或者想要解除合同时,我们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同时我们应该知道哪些法律来解决相关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合同写法,以及法律要求。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如何认定承包人并未丧失主张工期顺延的权利
      施工合同常常会发生变更,确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仅应该看施工合同约定,还应看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虽然承包人未按照约定申请工期顺延,但是如果发包人在相关会议纪要,往来函件、承诺函等文件中表明其同意工期顺延,应视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变更了施工合同的约定,不再坚持约定的索赔程序。另外,在承...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企业上班,我们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双方违约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违约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想跟我们一起来了解。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


·一、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一、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目前在建筑的建设过程中,钢结构的出现越来越频繁,而钢结构工程的质量好坏对于建筑的使用来说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国家对于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验收十分重视,出台了具体的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进行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总结一下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