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法院判处的罚金没有强制一次性缴完

按照刑法规定,罚金,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的一定罚金数额的刑罚。

但是罚金不是强制必须一定要一次性缴纳完毕的,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在法院指定的缴纳期限内,可以一次性清缴,也可以分期缴纳。罚金到底怎么交,是可以根据经济实力和法院协商确定。

同时,刑法又规定,在法院指定期满不缴纳罚金的,法院会强制缴纳。如法院强行划扣银行存款、强制拍卖财产等等。况且,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总之,耍赖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三、《刑法》 第53条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一、交通事故两死5伤全责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两死5伤全责要坐牢吗?交通事故两死五伤,并且属于全责,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车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车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书面交付指示的条件有哪些?
      书面交付指示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二、动产交付的方式1、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


·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什么税?
      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什么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什么税?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


·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现在开发商卖房基本上都是采用期房销售的手段,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然后约定一个时间交房,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


·代驾撞车怎么索赔?
      代驾撞车怎么索赔? 1、判断事故责任 若代驾司机有责,则以保险理赔流程处理;若对方全责,由对方负责理赔,我方司机无需报案,请报警122定责处理,以122定责为准。 2、理赔金额不足3000元时 发生小擦碰事故,尽量与车主协商理赔金额,3000元以下都可以商量,为安抚车主可...


·电动车载人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电动车载人被撞责任怎么认定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交通事故没有伤残一般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并对精神损失情况进行鉴定。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


·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也逐渐成为了一个车辆大国。我国的的机动车拥有的辆数也上升到一个庞大的数字。随之而来的还有很多关于牌照车籍的问题。那么,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


·摩托车漏检了还能检车吗
      漏检没有超过三年还可以检车,超过三年要强制报废,不能检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