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在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不同的,其中协议离婚可以完全由当事人协商来分割财产,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重要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授权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人民法院要结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数量、财产的实际状况、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生活习惯经济地位等因素,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人民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5、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这是由我国当前妇女经济地位所决定的。夫妻均等分割,并不是夫妻绝对平均,也不是简单地对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民法典》施行五十年来,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上实现了男女平等。所以,在立法上继续保留“照顾女方”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生理原因等多种因素,妇女的经济地位、生活能力总体上相对较弱,男女经济地位短期内还不能实现完全平等。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是必要的,在司法实践上也是可行的。而保障子女的利益,则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离婚中处理财产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离婚进行财产的分割是与夫妻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此时如果是法院来分割财产的话,则上述的原则就需要遵守了。通常是在离婚夫妻之间均等的分割财产,但可以适当的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是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注意什么,比如说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以及注意的事项。 ...


·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及情况?
      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方可向不抚养子女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判决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支持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实际花费,因此需要提高抚养费数额,以下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和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


·一、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
      一、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国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


·现在年轻人越来越多的选择了闪婚
      现在年轻人越来越多的选择了闪婚,而带来的后果就是年轻人的离婚率在逐年的攀升。我们在这里奉劝年轻人,结婚是大事千万不要草率行事。而如果真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双方还是尽量协议离婚,但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只能诉讼离婚时,我们就为您整理年轻人离婚诉讼有哪些条件的相关法规。 新婚姻法诉讼离婚条...


·2023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并且现在独生子女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有专门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到底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及?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


·婚姻诈骗以判刑以后钱可以不还吗?
      婚姻诈骗以判刑以后钱可以不还吗?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夫妻怎么样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夫妻怎么样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


·要怎么样才构成夫妻分居?
      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法院便认定为分居。实际生活中,要怎么样才构成夫妻分居呢?如果夫妻一方因分居而提出离婚法院会准许吗,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要怎么样才构成夫...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一、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


·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如何处理?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按照刑法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