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从何时起算?

?一、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从何时起算?

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

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

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

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专利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一)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如果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起二年内,专利权人未主张权利,而二年之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这时如果不能对专利权人进行保护,显然是不公平的。

专利权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前者指停止侵权,从时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这类请求权本身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后者指赔偿损失,当然适用诉讼时效,但是从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的侵权损失赔偿额,仍然处于诉讼时效期间之内。

(二)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一项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可以。

1、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

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国法律将当事人的诉权分为起诉权和胜诉权。

起诉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是程序意义上的权利;胜诉权是保护实体权利的诉权,即起诉后能够胜诉的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起诉权,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完成的事实,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然后再决定是否否定其胜诉权。

2、诉讼时效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而设置的。

中国诉讼时效采取的是胜诉权丧失说。也即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未消灭,但丧失了胜诉也即获得司法保护的可能。

以债权为例,债权时效届满,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如对方当事人主张时效抗辩,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如对方不主张则照常审理。之所以受理是因为债权并未消灭,不援引不处理则是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也是因为债权尚存在。

援引则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原告胜诉权已丧失。如果判决原告败诉,被告清偿债务原告不构成不当得利,同样因为债权并未消灭。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尽管并未申请注销登记,但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定会丧失主体资格。因此,鉴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无法确定商标申请权的归属,申请权将因主体...


·商标侵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商标侵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


·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算侵权吗?
      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算侵权吗?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一般而言,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一是地名本身具有描述性,它往往容易使人将该地名与商品的产地联系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显著特征;二是地名作为指示商品产地的重要标志,该地区所有生产者都应有权来标示其商品的产...


·对于专利权属于什么权?
      对于专利权属于什么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


·已到期商标续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已到期商标续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已到期商标续展规定是怎么样的?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流程 一、个人商标能否转让 答案是肯定的,商标局规定个人是可以转让商标的,但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 二、个人转让人和个人受让人应提交的文件: 1、商标持有人的身份证 2、商标注册证 3、受让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双...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少10年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知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包括哪些吗?而驰名商标认定原则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主体是谁? 我...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如果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是著名商标,商品本身的影响范围会更广,对于商标的持有人来说也会带来更大的盈利,那么著名商标申请有哪些条件呢?整理了著名商标申请条件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著名商标一般分为省著名...


·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侵犯版权的认定
      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侵犯版权的认定侵权现象还是经常可以见到的,主要是我国关于侵权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近几年兴起的电子书版权侵权问题,很多作家因此苦不堪言,那么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 1、与侵权者...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