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 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方式有哪些
“交强险”总共分两种赔偿方式,即“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即不管被保险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额均是一样的,均不需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才需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采取定额式保险方式,被保险人没有选择权,只有一档标准来投保,即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承担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由于一辆机动车只能投保一份“交强险”,不能重复保险,所以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交强险”的各项限额不足以保障其面临的风险,被保险人可以再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其补充。
二、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包含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相关条款。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机动车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时候,适当转移车主的风险。根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方式分为两种,即“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在不同赔偿方式下,具体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广东属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如果在广东省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对赔偿标准的规定也是与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规定的不同。那到底在广东省是如何对交通事故作出赔偿的呢?我们带来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供你参考。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赔付误工损失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赔付误工损失吗?需要,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 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结合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 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 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偿年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伤残等级)/10 2、多等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残疾赔偿金...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酒后驾车一般我们都认为是饮酒后驾车的情况,此时因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那自然就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不过很多司机朋友对酒后驾车处罚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


·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
      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加以证明,这样自己的主张才会得到支持。不过,很多当事人其实都不清楚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车买卖市场也随之扩大,但如果在缔约合同之后,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规就可能导致合同纠纷。那当遇到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时,该如何解决?为您解答。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


·一、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吗?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根据司法实践也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了解交通事故的案情,故此其书写的诉状一般也不能达到减轻自己的处罚的目的。二、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人身损...


·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可以上路吗?
      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可以上路吗?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可以上路,“处于查封状态,不是我们想象的,把某件物品用封条一贴,然后不能移动。”知情人士介绍说,《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二、车辆被...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接受缓刑考验期的三个月,经过三个月之后,原来的情况就不再执行了,判处拘役一个月,意味着你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一个月,但是又给你判处缓刑,就是暂缓执行上述拘役,给你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