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想离婚他想房子归他一个人否则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想离婚他想房子归他一个人否则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我国农村房屋的买卖,事实上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是在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才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但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城镇居民都选择去农村买房。那么,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


·一、继承房子遗产税如何征收?
      一、继承房子遗产税如何征收? 继承房子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遗产税这个税种,但是在继承房屋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一些费用,具体房屋继承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安置费。钱要全部偿还给债主。如果有剩余,会返还给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


·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买房子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件大喜事,但是要是买到被开发商抵押贷款的房子,相信大多数人都觉得挺闹心的。那么到底在买房子时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如果不够谨慎,一不小心购买到抵押房怎么办?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


·一、买房的时候夫妻贷款怎么贷?
      一、买房的时候夫妻贷款怎么贷?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自己支付了房款,而对方也将房屋进行了实际交付的,那么交易就算完成了。这样的思维在购买动产的时候还适用,但购买房产这样的不动产,则就不行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究竟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这样日后也方便自己进行装修,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是不一致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毕竟商品房房款是按照开发商所说的面积...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在拆迁,然后在原有的地方建一些硬件设施或者是住宅区。在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的有关房屋以及土地的相关证件,但人们大多数是不怎么懂的。就如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这是一项将房屋抵押时交给银行或者借贷时的一项抵押文件,那么法律上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效期是多少呢。 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