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别以为不泄密就能安稳了,明知或者应知对方泄露商业秘密,还加以使用的,同样以该罪论处。

该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以上,同时,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相当严格,定罪标准很高,所以司法实践中使用率不高,常常在离职时,被单位拿来威胁劳动者。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怎么认定?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 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

(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 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

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

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

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抢劫罪的转化犯如何成立
      通常我们熟知的抢劫犯罪基本都是因为,行为人在当场对他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等行为,从而强行抢走其公私财物。但实践中,也会存在抢劫罪的转化犯,即从其他犯罪转化为抢劫罪。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抢劫罪的转化犯如何成立 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指盗窃罪、诈骗罪、抢夺...


·醉驾杀人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醉驾杀人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醉驾杀人间接故意会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醉驾本就是一种禁止的行为,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规定是什么? 审查起诉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


·罪犯法庭认罪悔罪陈述书怎么写?
      不管在什么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采取真诚悔过的态度,反省自己,更容易得到受害者及亲属的谅解,法律上也能从轻处理,社会影响也会好一些,若拒不认罪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么,罪犯法庭认罪悔罪陈述书怎么写,刑事和解的条件有哪些?本站为您提供一篇范文供您参考。 一、罪犯法庭认罪...


·犯罪人诈骗六万怎样争取缓刑?
      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六万怎样争取缓刑?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六万争取缓刑需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适用条件如下所述: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如食盐、烟草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般是进行了管控的,即只有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之后才能开始售卖,否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


·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中,有拘役和管制等,他们的适用条件各不相同。可是,有很多人对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了解。那么,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拘役与管制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管制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法院判定的是错误的,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利益,有案例就是误判几十年,十几年的牢狱基本上就已经与社会脱离的轨道,给与受害者精神上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那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 (刑法第...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一、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没有规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