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朋友的前女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朋友的前女友欠钱不还怎么办?男朋友的前女友欠钱不还的,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但在起诉后,法院也会进行司法调解,作为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相应的协议。法院可以帮忙协调促成调解,但执行和解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法院也无权进行干预。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法院将依法中止执行,当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二、对方拒不还款的情况下法院怎么处理?对方拒不还款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对其财产进行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院主要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限制高消费3、限制出入境4、拍卖被执行人手机号码5、定制失信被执行人彩铃6、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7、公告悬赏提供财产线索。以上就是对于欠钱不还的具体处理和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欠钱不还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处理,涉及到对方无力支付还款的,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协商在后期有财产执行时进行处理。



·生前取出的存款算遗产吗?
      生前取出的存款算遗产吗? 一、生前取出的存款算遗产吗? 算是遗产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


·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不用被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1、前轮压线...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罚利息,不要或少要违约金为条件,劝导对方迅速归还本金,以保住“大头”,逾期、再次违约则要求全赔、全罚并起诉。已...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当今社会,债务关系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诉讼人在提出诉讼时往往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证明债务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许多人因为没有分清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有什么区别,导致在诉讼时遇到问题,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释一下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的...


·全款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全款发票丢了补办需要找房开商,开发商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留作自用或出租的房地产由其依法...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继承人作为起诉的被告对象,继承财产开始后,死亡的债务人的一切财产归继承人管理,继承人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也要参加诉讼。还有就是找到担保人,欠款人死亡未能偿还,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让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是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过“赖账”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终...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一、违约金过高能否申请调低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


·对于无借条欠款如何起诉?
      对于无借条欠款如何起诉?对于无借条对方又欠款不还的情形需要在收集相关相关证据之后才能起诉,具体需要收集的证据如下: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