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财产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申请人在债台高筑,比如有高额的医疗单需支付、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时,可以用他们部分的财产来支付部分的债务,从而抵消全部的债务。如果是锁定申请人的债务,要求他们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按计划付清全部的债务。
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上去。
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按《破产法》的规定来申请破产,有些特定的债务还是不能免除。比如学生贷款一律不能豁免。存在信用欺诈所欠的信用债务也是不能免除的。申请人在递交破产申请后必须对债务的提取十分小心。破产申请递交后的70天内,提取超过750美元现金的债务是不能免除的。破产申请递交后的90天内,因消费500美元的奢侈品而欠的债务也是不能免除的。
  《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选择按《破产法》规定而进行的破产申请,申请人必须向法庭递交所有的财务记录以及一份债务支付计划。该计划须经财产托管人审核。一旦新法案生效,债务支付计划将会耗时更长。以往一般是耗时约3年,但新法实施后,破产申请人偿还债务的时间将长达5年之久。
阅读完本篇文章,想必您对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我国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有管规定以及个人申请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问题纷繁复杂,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登陆网站查找相关的文章答疑解惑。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实践中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操作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


·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语言中,常常有两个词语的构成十分相像,很多人会将这样的两个词语的基本概念相混淆,造成概念的模糊不清。例如清算和破产清算这两个词语,虽然相像,但其内在含义还是有些许的不同的。今天,让我们来厘清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一、清算基本概念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现在老板见不到人,他...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市场竞争总是残酷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稍有不慎,便会使企业的经营陷入两难境地,面临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之后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对债权债务进行处理。那么,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破产清算债权范...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一、破产基金资产清算法律规定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刚签完合同对方公司破产了合同还有效吗
      刚签完合同对方公司破产了合同还有效吗?刚签完合同对方公司破产了合同还是有效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未履行完毕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


·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 一、基本案情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系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24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5亿余元。深中华生产的自行车曾远销欧美,市场占有度和知名度较高,但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企业深陷...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您知道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吗?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