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一、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能否结案还是得看证据标准。如果真的是没有犯罪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必须终结刑事程序的。其实这种情况也和取保候审没有多大的关系。在这里,只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取保候审最多是可以实施三次的,而且每次的最大限度是可以有一年的时间。至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会不会因为证据标准或者是没有查到有犯罪行为一事而结案,那个不好说。以下我们分情况进行说明。

如果是公安觉得没有犯罪,是属于抓错人了,那么一般就在1个半月之内,就必须放人了。如果是到了检察院负责的那部分阶段,那么一般而言最长的时间是7个月左右。过了7个月,要想继续追查,那就是比较麻烦的了。所以一般都会在7个月内放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检察院阶段的7个月内,这里是没有算上在公安机关那边耗费的时间的。那么到了法院那一阶段,就是需要经过开庭之后再给出判决书的时候了。行为人具体该如何定性那就是判决书里面有写明,并且给出理由的。到了法院的阶段具体时间是不好说的,有时候是1年多,有时候是2年多。个人见过最长的是3年零8个月。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会的,如果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必备四要素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这些要素中,最关键的是事实与理由,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提出应当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并进行综合分析、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


·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的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的如何处理通常在取保候审期间取保人又犯事的,我们都会理解为其又有新的犯罪,那么此时该如何进行处理才好呢,是否还可以继续取保候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的如何处理。 一、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的如何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


·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一般有侦查机关执行,一般是公安局,检察院直接办理的案件也可以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


·取保候审是不是一定要认罪
      视情况而定。有罪的,需要认罪才会被批准取保候审;无罪的,具备法定条件可取保候审,不具备条件的必须立即放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


·批捕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 一、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 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能出国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涉嫌故意伤害能取保候审吗
      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那么要求此时造成的损害至少是轻伤以上的。通常,这个时候行为人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那此时涉嫌故意伤害能取保候审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故意伤害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