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四)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夫妻离婚可以不要求分割财产,如果经由双方协商都同意不分割财产的,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判决离婚而可以不分割财产。若要分割财产需坚持男女平等、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非法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


·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离婚的家庭十分多,有些可能因为性格不合,或者婚内出轨等各种原因选择离婚。在离婚时您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在离婚前夫妻双方所存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有些时候可能需要财产分割进行公证,以防以后发生事故而用,那么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吗?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一、没有离婚财产能...


·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
      按照我国的传统习俗,男女青年在结婚前,男方要支付一笔彩礼,而作为女方的父母,也会给女儿准备一份嫁妆。如果之后夫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就得将财产进行分割,这也是比较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那么,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嫁妆分割办...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家庭暴力这个词想必我们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反映是男性向女性施暴,事实上,男性同样也可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于性格的关系,男性在被施暴后往往会选择沉默。无论男性或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积极维权,那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我们将为您...


·一、孩子已经成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孩子已经成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孩子已经成年离婚分割财产也不需要分给孩子,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分两种: ...


·在校就读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都是基于子女尚未成年,而要是子女已满18周岁成年的话,此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需要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而作为在校就读成年子女,就属于父母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种情况。那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父母是否需要支付...


·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
      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否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那么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在于?您一定会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产生了一系列疑惑,一起来和我们更具体的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公证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


·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找律师?
      我们知道的起诉离婚是一种法律程序,既然是法律程序。我们在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就要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措施进行。否则的话就会导致我们的起诉离婚程序的停滞。对此,我们要通过起诉离婚实现离婚手段,就要和该方面法律专业人士打交道。那么,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找律师? 一、起诉离婚是...


·一、家暴离婚财产公证要怎么做?
      一、家暴离婚财产公证要怎么做?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因家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一些财产。二、家暴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