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配偶子女继承顺序和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父母配偶子女继承顺序和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一般没顺序和比例之分。同等权利,平均分配。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三者无先后之分。当配偶一方死亡后,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照顾未成年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的利益。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是怎样规定的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在两个月内决定遗产的接收与放弃,放弃后无法继承遗产中的财产。如遗产当事人具有债务的,还应该在继承办理后偿还相应的债务。当事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保护自身的合法继承权益。



·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那么本该继承的遗产就转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转继承中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应该对转继承案件审查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审查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人生在世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发生意外后留下的遗产需要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家里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


·法定继承人指的是哪些人?
      法定继承人指的是哪些人?《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


·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存在着以下的情景,将会不能继承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
      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


·一、继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什么?
      一、继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进行继承。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只要是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就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


·有第三法定继承人顺序吗
      有第三法定继承人顺序吗?没有,民法典中只有第二序位继承人。一般到了第二序位继承人就足够遗产的分配了,如果没有继承人的,死者生前可以留遗嘱指定继承人,或者捐赠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一、根据相关规定什么叫遗产和继承?
      一、根据相关规定什么叫遗产和继承?1、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不能继承,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遗产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离婚后死亡遗产继承问题。该人财产由其合法的妻子、父母和子女按不同比例继承。 遗产按照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