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的房子需要交遗产税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父母的房子需要交遗产税吗?1、继承父母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中国现在还没有遗产税,继承住房,只要办理继承公证即可,不用交税。2、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4、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5、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6、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综上所述,遗嘱继承人向税务机关提交遗嘱公证书后,可以免交营业税,受赠人再次转让不动产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20%个人所得税。?



·通过划痕险全车喷漆可行么?
      通过划痕险全车喷漆可行么?现在小汽车已经十分普及,人们买到新车后,要上一系列的商业保险,比如车损险、划痕险及三者险等。对于新手来说,购买划痕险十分必要,这样车子有了磕磕碰碰,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来承担喷漆的费用。那么,通过划痕险全车喷漆可行么?下面我们给广大车主做个介绍。 ...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 一、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 因公醉酒驾车,一般是指因公务需要而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在主体上,一般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严格说来,公务员醉酒驾车应考虑从重处罚,但对于紧急情形下的因公醉驾要区别处理。比如,警察在休息时间饮酒,发现有严重犯罪行为...


·契税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
      契税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 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


·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中要是实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的话,那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不过此时索赔的对象,可能就不太好确定了。那到底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呢?我们区分不同的情况,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


·交通造事顶包者如何处理
      交通造事顶包者如何处理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二、法律对包庇罪有何...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用之前购买的交强险理赔的,购买的这些保险必须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才去买保险只能以后使用,此次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员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五个方...


·卖车协议书简单版怎么写?
      卖车协议书简单版怎么写?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买车的人增多,自然而然买车的人也在提供需求。这时候就需要制定卖车协议,卖车协议书指的是车辆买卖双方就卖车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那么卖车协议书简单版怎么写?对此带来详细论述和...


·酒驾与醉驾的标准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规定:
      
  &...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这个由主审法官掌握,但不能超过时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2个电动车逆向行驶被撞如何处理?
      2个电动车逆向行驶被撞如何处理? 一、电动车逆行被撞责任划分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确定双方责任时需要根据事故现场并结合以下情况做出: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