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间辞退条件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试用期间辞退条件都有哪些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退要满足什么要件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四个法律要件:一是相关劳动合同等书面规则中须对录用条件进行约定或规定;二是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三是在员工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并作出解除通知;四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交由员工签收或是公告。因此,员工入职前,企业就应明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进行公示。设定有效的录用条件,才能避免发生争议时既缺乏理由又缺乏证据。录用条件最好有书面文件,可以是招聘广告、岗位说明书,并最好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必要细化。同时,要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企业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也要行使告知义务,绝不能暗箱操作。从实际情况来看,有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表现的十分随意,并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操作,另外在试用期内也没有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福利待遇。这些都是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而作为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向单位主张赔偿金。



·解聘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辞退、解聘等,不合法的解聘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那么解聘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聘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


·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怎么办
      新员工到一个新的企业入职参加工作,入职不到十五天就离职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发工资的情形也是存在的,但是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到底合不合理,很多人都存在疑问,认为时间短,不发工资可能是合理的,但是事实上,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是否应该发工资呢,感兴趣的,可以一起到本文进行详细的...


·注册劳务派遣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注册劳务派遣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具体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有没有经济赔偿金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有没有经济赔偿金?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有仲裁时效的限制,一般实务中,从劳...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


·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
      一、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经侦要求员工退还工资以及提成是合理的行为。建议及时退回,否则涉及犯罪,要受刑事处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那下面我们就企业倒闭员工的处理问题做出相关的解答,详细请阅读下文。一、 企业倒闭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后给职工的路无非就是两条:分流和遣散;分流的话,只是集...


·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不论是古时候还是现今社会,劳动关系都是最普遍的存在。古时候的用工关系中会有契约来证明用工关系,而在现今社会则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证。不过,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哪些《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