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根据量刑标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最低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具体的量刑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2、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重处、轻处特别规定1、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2、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3、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4、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故意伤害他人是违法的,任何的被侵权主体若是想要对方收到刑事处罚,在身体健康被侵犯之后,需要先做伤残鉴定,一旦专业机构确定其是重度伤残,此时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会被判处六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不能被执行缓刑。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


·二次犯罪间隔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规定累犯不适应缓刑,但过了五年不属累犯。前提是刑满释放起开始计算,如果上次是假释,还得加上假释考验期。但能否判缓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定。《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个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一、个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特别是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针对民事诉讼中的刑事案件,最高法专门出具相关司法解释,且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介绍。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


·法律规定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
      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持刀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在持刀入室抢劫中,持刀不是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与普通抢劫量刑上没有区别,但是,入室就不同了,是一个加重情节,那么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将根据刑法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一、如何量刑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盗窃罪最高判刑是什么?
      (一)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


·认罪认罚还用开庭吗
      会。一般的案件,自检察院诉到法院起三个月内宣判。如果嫌疑人都认罪了,应该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正常情况下开庭后不久就能宣判,多数案子几天内就会出判决,请结合案子具体情况参考以下刑事诉讼法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


·诈骗罪的立案了一直没有处理怎么办
      诈骗罪的立案了一直没有处理怎么办 一、诈骗罪的立案了一直没有处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退回侦查怎么办?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