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拘禁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二)非法拘禁罪与逼供罪的界限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非法拘禁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单位人员,因为他们有工作上的便利。非法拘禁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进行补偿之后,也会进行追究犯罪人的责任。在经济条件比较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为自己辩护。



·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也即追诉时效,一般根据犯罪分子所判的最高刑罚来确定,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有些情况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那么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呢?一、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


·传销罪金额立案标准是多少?
      组织传销罪是以组织、领导参与传销人员来作为立案标准的,并不是以金额来作为立案标准。法律中规定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并且层级三级以上的,就应当立案追诉,金额不作为立案标准。情节较轻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会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传销罪立案标准是...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


·打架斗殴被拘留多长时间?
      打架斗殴被拘留多长时间?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


·犯罪分子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
      减刑一般是针对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如果可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法院判决的期限少一些。但减刑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不少人是这样的认为的,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罪犯减刑需要的条件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举报贩毒可不可以减刑?
      举报贩毒可不可以减刑? 要看是否能够构成立功,如果构成重大立功的话,属于应当减刑的情节。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决。当然,最终定罪量刑要由法院依照具体案情和证据认定,因此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和如何定罪量刑应待律师会见和阅卷后综合判断。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只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建议尽快委...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构成要件规定内容是...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传染病是一种对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的防止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部门进行负责的,做好这份工作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如果这项工作没有做好的话从事此工作的人员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呢?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 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时...


·发现新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发现新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行贿罪数额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贿罪数额划分是怎么规定的?行贿罪的数额界定有两种,一种是三万元以上;一种是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