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一、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由于各种原因,在应收账款中总有一部分不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对应收账款管理,其根本任务就在于制定企业自身适度的信用政策,努力降低成本,力争获取最大效益,从而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

二、有效防范催收应收账款的风险

(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已逐渐成为企业破产最常见的原因,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银行商业化运作的逐步到位,这种趋势必将进一步发展。不良应收账款不仅能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且会危及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企业要提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科学认识,把不良应收账款控制到最低水平。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制度保证体系。一是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即具备什么样条件的建设单位才能达到可以垫资的信用标准和条件。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单位付款方式、归还办法、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三是要建立应收账款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要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并作为经济责任制的主要指标和业绩及离任审计的考核指标。五是要建立应收账款分析制度,分析应收账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三)实施全过程控制,防止不良应收账款的产生。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应主要控制好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的竞标签约阶段,要对业主的品质、偿还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分析其宏观经济政策,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作出是否垫资的决策。二是项目的履约过程,项目的履约过程必须建立收款责任制,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按照合同及时敦促业主履约并关注资信变化的情况,另一方面,对内部履约的情况,如质量、工期、结算等是否按合同规定,通过分析,对于有不良趋势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并防止发生变相的垫资。

(四)组织专门力量,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盲目投资和政府性工程,使施工企业业已形成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大对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工作的力度。制定相应制度,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在单位负责人的分配协调下 ,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加强对账,力争尽快回收资金;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以物抵债、让利清收等措施强行收回;对已生成多年的坏账,经多次清欠无结果的,可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对那些有一定偿还能力,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推托不还的债务单位,应适当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会被量刑吗?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会被量刑吗?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诈骗会被量刑,这是由于如果存在合同诈骗,构成犯罪,即使案发前已归还款项,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影响定性,只会对量刑有影响。如果合同诈骗行为是已经实施完毕了,即合同诈骗犯罪即遂。那么涉案金额也已经固定下来了,...


·公司债券购买方法,有哪些条件?
      公司债券购买方法,有哪些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购买方法 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买卖公司债,只是交易最低限额是1000元。从长江电力公司债的试点发行情况看,采用的是“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一、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罚款是交通违章等触犯了行政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


·收债需要具有什么条件
      收债需要具有什么条件一、收债需要具有什么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1)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债务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债务怎么分割 一、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债务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故意伤害罪赔款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赔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赔款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赔偿的规定,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经过伤残等级完毕之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


·2023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额最高是多少?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最高是多少?1、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额的最高限度规定为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公司债券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企业债券的利率、利息的支付方式等内容。且前述的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2、中...


·股份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
      股份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股份公司倒闭股东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股东、公司...


·挪用公款用于单位支出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挪用公款用于单位支出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二、挪用公款的三种情况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