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婚姻吗?

在古代对于男女婚姻的态度上,更多的是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话一直流传至今,仍然被很多人奉为金科玉律。但是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即使是父母也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

一、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1、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是公民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并禁止任何一方强迫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涉。从主体上讲,只要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男女,处于离婚或者是丧偶状态的人,都有结婚的自主权,再婚或者是复婚都是他们的自由。

在内容方面,结婚的自由的主要含义是婚姻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结婚;另一方面,婚姻应该由男女决定,没有其他第三方,包括父母、子女、可以代表他们决定,干涉他们结婚。因为婚姻是男女之间以爱情为基础的关系。婚姻是两性的组合,目的是建立一个家庭,寻找一个相伴一生的另一半。作为婚姻基础的爱只能在男女之间产生,这只能是女性和男性的问题,没有第三方可以代替。婚姻自由对公民婚姻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护了公民非常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的需要,这是人类重要的情感,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和自由。因此,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重要人格权。简而言之,在法律的范围内,婚姻与否、和谁结婚、婚姻的形式等,都由男女自主决定。

2、离婚自由

离婚的自主权意味着配偶双方都有权自行消除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而不会被另一方或其他任何人非法干涉。法律保障离婚自由,对于那些感情破裂,矛盾无法调和的婚姻,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新家庭。既然爱是婚姻的基础,当丈夫和妻子不再是心连心,不再相爱时,就没有必要继续勉强维持一段并不愉快的婚姻。而且,虽然离婚会导致夫妻关系解除,一些相关联的亲属关系解体,但总的来说,它改善和巩固了整个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当然,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既定事实,公民不能仅仅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向过于自由地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公民必须对自己的家庭、子女负责。换句话说,公民的离婚自主权也是有受限的,它可以防止轻率离婚,同时又能保护离婚自由。

二、父母有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吗?

父母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关系。侵犯婚姻自由权的侵权责任应具有一般侵权责任的所有必要要素:

1、行为人必须有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该行为必须首先违反保护婚姻自治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必须以暴力手段强迫或者强制干涉他人婚姻的,违反了婚姻的自主权原则。

2、具有损害婚姻自主权的事实,主要是因为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这一事实已经确立。受害者还可能遭受人身伤害、自由限制、声誉损坏、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害赔偿,这些也是损害的内容。

3、违反婚姻自治权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必然是造成损害的原因,损害事实是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在违反婚姻自治的因果关系中,违法行为导致损害与婚姻自治受到限制这一事实之间具有紧密的因果关系,以至于容易判断;行为与个人的声誉财产损害的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应根据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要求仔细判断。

4、违背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婚姻自治的侵权责任。应当指出的是,确定侵犯婚姻自治的责任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现代社会更加崇尚自由,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结婚过日子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里多一点自由,多一分理解,建设一个法治化的自由民主社会。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地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单位或个人将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给别人,然后对方需要给土地出让金的。我们也知道生活中土地的用途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等等。那么土地使用金的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金是...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国家的各项建设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征地造成了土地的减少,也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就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在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相...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在我国,无论是建设商品房还是其他娱乐与教育等设施,使用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不同,但无论是何种用途,都会面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那一天。那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有些人甚至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上的房屋也会到期,是这样的吗,我们来...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土地共有三类:...


·开封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开封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如今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常见,因此,很多的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征地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那么开封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关心商品房价格、区位、周围配套及交通情况外,还应该了解下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相关知识。...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的规定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土地使用状态已经进入饱和,现如今国家对于城镇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也已经越来越严格。在我国,公民如果想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话,分为划拨和出让这两种方式。绝大多数的普通公民实际上对于国家的土地管理法都不是特别了解,而且甚至还有人咨询过关于...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数量逐年增加。而征地补偿便成了的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补偿的多少关乎着农民的利益。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为你解答。 一、农村征地补偿的构成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