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婚姻吗?

在古代对于男女婚姻的态度上,更多的是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话一直流传至今,仍然被很多人奉为金科玉律。但是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即使是父母也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

一、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1、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是公民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并禁止任何一方强迫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涉。从主体上讲,只要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男女,处于离婚或者是丧偶状态的人,都有结婚的自主权,再婚或者是复婚都是他们的自由。

在内容方面,结婚的自由的主要含义是婚姻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结婚;另一方面,婚姻应该由男女决定,没有其他第三方,包括父母、子女、可以代表他们决定,干涉他们结婚。因为婚姻是男女之间以爱情为基础的关系。婚姻是两性的组合,目的是建立一个家庭,寻找一个相伴一生的另一半。作为婚姻基础的爱只能在男女之间产生,这只能是女性和男性的问题,没有第三方可以代替。婚姻自由对公民婚姻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护了公民非常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的需要,这是人类重要的情感,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和自由。因此,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重要人格权。简而言之,在法律的范围内,婚姻与否、和谁结婚、婚姻的形式等,都由男女自主决定。

2、离婚自由

离婚的自主权意味着配偶双方都有权自行消除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而不会被另一方或其他任何人非法干涉。法律保障离婚自由,对于那些感情破裂,矛盾无法调和的婚姻,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新家庭。既然爱是婚姻的基础,当丈夫和妻子不再是心连心,不再相爱时,就没有必要继续勉强维持一段并不愉快的婚姻。而且,虽然离婚会导致夫妻关系解除,一些相关联的亲属关系解体,但总的来说,它改善和巩固了整个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当然,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既定事实,公民不能仅仅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向过于自由地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公民必须对自己的家庭、子女负责。换句话说,公民的离婚自主权也是有受限的,它可以防止轻率离婚,同时又能保护离婚自由。

二、父母有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吗?

父母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关系。侵犯婚姻自由权的侵权责任应具有一般侵权责任的所有必要要素:

1、行为人必须有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该行为必须首先违反保护婚姻自治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必须以暴力手段强迫或者强制干涉他人婚姻的,违反了婚姻的自主权原则。

2、具有损害婚姻自主权的事实,主要是因为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这一事实已经确立。受害者还可能遭受人身伤害、自由限制、声誉损坏、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害赔偿,这些也是损害的内容。

3、违反婚姻自治权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必然是造成损害的原因,损害事实是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在违反婚姻自治的因果关系中,违法行为导致损害与婚姻自治受到限制这一事实之间具有紧密的因果关系,以至于容易判断;行为与个人的声誉财产损害的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应根据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要求仔细判断。

4、违背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婚姻自治的侵权责任。应当指出的是,确定侵犯婚姻自治的责任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现代社会更加崇尚自由,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结婚过日子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里多一点自由,多一分理解,建设一个法治化的自由民主社会。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为了那些经济困难者在法律问题上能得到帮助,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只要是确实在经济上存有困难且有法律问题难以解决的都可以申请法援。而法援的申请除了要满足其特定的条件外,在地域上也要有所注意才行,就如诉讼案件法院受理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那么法律援助的...


·房地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因金额较大,手续
      房地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因金额较大,手续繁琐,比动产买卖交易时间要更长,由此也带来更大的风险。也正是因为这种担忧,使得动迁安置房的价格较为优惠,“较高的性价比”自然从另一方面来说又形成了较大的吸引力。我们知道购买一般商品房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要是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什么是异地房屋抵押贷款?
      什么是异地房屋抵押贷款? 一、什么是异地房屋抵押贷款? 异地房产抵押贷款,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如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需要贷款而不能及时申请下来,那么就可以通过用异地房产抵押的方式来贷款。 抵押,最多的时候,只是当做一些担保的,而当房地产中的老板们,通过...


·被诈骗后异地报案能立案吗
      被诈骗后异地报案能立案吗诈骗罪可以在异地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是怎样的 ?下面我们...


·北京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北京市作为全国交通枢纽中心,在高速公司建设上面一直保持较快速度。修建高速公路,势必会征用到农村的土地。作为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府会下发一笔征地补偿款。了解征地补偿标准,对农民在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非常有好处,那么北京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说是高铁高速修建的时期,各地都迎来了高铁时代。但在修建高铁的时候,需要对沿途的居民进行征地,这就涉及到了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如今中国各地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生活观念的不同,国家和政府,正在抓紧对城乡进行改造工作。在政府进行工作的过程当中,很可能会征收土地用来规划和建筑,各地政府对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这也是老百姓们比较关注的一点。以下我们针对甘...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电力建设 电力设施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