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未达成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则无法赔偿。丈夫和妻子应书面同意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一方有更多义务因养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时,在离婚期间有,要求另一方赔偿的权利,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在离婚时,丈夫和妻子最初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该一起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属所有,协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不符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必须是有一定的赔偿条件。只有一方的重大过失导致的离婚才能被无过错的一方请求赔偿。如果没有错误,则没有补偿问题。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条款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之后,是否可以离婚并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判定配偶之间的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且调解是否无效。可以看出,“感情是否破裂并调节无效”是人民法院准许离婚和不准许离婚的主要界限。它有两个含义:第一,如果婚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第二,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允许离婚。

  总之,如果夫妻关系不和谐,如果闹起来十分严重,离婚可能是最终解决方案。如果该妇女此时生病并且该男子提出离婚,则应当在财产分割时予以适当补偿。这也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当然,这种补偿具有救助性质,与离婚损害赔偿不同。


·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什么?
      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争夺往往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通常会采取离婚的方式解决争端,而要起诉就要请律师进行辩护。请律师根据律师的知名度和业务能力付费标准也不同,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什么? 一、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什么? 律师代理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第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第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


·浙江省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生活与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多少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根据法律上的规定进行支付,那么,浙江省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浙江省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子女抚育费的...


·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在我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不管是离异还是再嫁,作为父母都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作为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尽孝尽责。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遇到特殊情况,很多人不清楚抚养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一、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根据法律规定,侄女与叔叔...


·我国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的时候有时候还需要书写离婚书,格式有着一定的要求,那离婚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申...


·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


·男女同居关系能分割财产吗?
      男女同居关系能分割财产吗? 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方出轨情况下财产的分配问题。那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婚姻中的过错方? 1、 重婚...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只要是两种,一是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还有一种就是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但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