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奶奶死了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奶奶死了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爷爷奶奶的遗产,由孙子女代位继承。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针对于孙子是否有权利继承祖父母的相关遗产在民法典之中是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首先,如果祖父母的儿子尚未去世的话,那么孙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只能由其父亲也就是祖父母的儿子来进行继承。但是如果祖父母的儿子,孙子的父亲在祖父母去世之前已经去世,那么其父亲的继承权就有其儿子来进行继承。



·继承公证2023年新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公证新规定是怎样的?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


·一、遗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吗? 遗产协议分为继承协议,分割协议,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等。只要是依法建立,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协议则生效,不可单方反悔。如果一方要反悔须依照法律程序申请撤销,否则会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协议可撤销的情形:《民法典》(自2021...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1、按照国家《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权份继承遗产。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


·一、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吗?
      一、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吗? 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所述。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


·继承人放弃继承无主物可以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无主物可以吗?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无主物可以吗?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无主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遗产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遗产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区别1、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参照《继承法》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分配的主要原则是与死者生前的远近亲疏,因此在分配上可以突破《继承法》的限制。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


·公证处继承遗产需要什么哪些材料?
      一、公证处继承遗产需要什么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一般应当均等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的相关规定: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


·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
      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