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首先需要对遗产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遗产的执行人来进行处理,比如说房屋如果要过户的话,需要完成过户。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股权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当代社会现在很多人关于遗产问题的话,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遗产是可以进行捐赠的,在捐赠过程当中,他的手续办理和遗产发生继承的时候基本上也是一致的,如果是被告不动产的话,需要到房管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一、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1、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


·2023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2023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


·一、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哪些?
      一、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哪些? 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兄...


·受赠人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受赠人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都属于公民);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要公证几年有效吗?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要公证几年有效吗? 根据规定遗嘱公证后永久有效,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


·一、遗产和赠与得税哪个高?
      一、遗产和赠与得税哪个高? 我国暂时还没遗产税和赠与税,从而不会存在哪个税费高一些。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动产无偿继承;不动产无偿继承并免交契税,要交一定的手续费。 二、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


·新婚姻法遗产继承分配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遗产继承分配原则是什么?民法典财产继承内容: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一、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公证书丢失,需要公证书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正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根据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补发副本的期限为6个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