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犯罪羁押地方是在哪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犯罪羁押地方是在哪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公安机关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二、刑事案件中羁押和关押有什么区别?羁押和关押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关押指禁闭起来,把囚犯们关押起来。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次,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提起公诉,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审限是20天,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经高院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所以在进入法院程序前,最长的羁押期限是10个半月。进入法庭审理后最长羁押期限要以审理程序来定,简易程序是70天,普通程序是6个月。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犯罪只要被逮捕的一般都会被强制性的羁押,但对于羁押的地方一般是由看守所来进行执行,而对于拘留的人员一般会由拘留所来进行执行,因此,对于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一样,最主要的就是为了可以让案件更快的执行下去。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一、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工业产业和道路交通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国家、政府占用,失地农民对土地占用补偿非常关心,那么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占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又有哪些?下面我...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理?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政府对土地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主要是为了改善我国居民的基础要求和增加公共建设的投入。那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么,下面我们就这一土地征收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一、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这是由于租金属于个人收入。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比较多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是可以使用它来进行贷款的,而且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也是一种特殊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但是,我们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也是不同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


·宅基地补偿费怎么算
      宅基地补偿费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我国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所谓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其实也就是农村户口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件。不得不说过去我国在集体土地的管理这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导致很多的农户其实都是在后期补办的土地使用证。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能多数的农...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共设施正在被建设,因此,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关于征地拆迁,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了,这与被拆迁者的切身利益相关。那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