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正常来讲,在针对时应在报案材料里面描述清楚事情的经过和已有的证据材料,同时清晰表明所有的线索材料;但一份报案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到得到办案单位的受理与立案,特别是标的较大的案件,一般都会委托专业经济犯罪报案律师代理撰写报案材料及立案沟通部分;二、经济诈骗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案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争议双方的上级公安机关办理。虽然说理论上,任何人发现犯罪行为都可以向任何司法机关(不限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对于报案这些司法机关都应该接受,确实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该移送相应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但是,实践中如果没找到应该报案的地方,人家未必真受理,所以选择正确的公安机关报案才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经济诈骗案件属于经济犯罪侦查局管理范围,所以,应该向当地经侦局报案处理;三、经济诈骗报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可以口头报案,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好书面材料,包括:控告信。要写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内容,可能的话,再写上你认为构成犯罪的理由;尽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资料,有真的最好,是假的也要尽量提供,也许有线索在里面;相关证据:合同、交款票据、广告承诺资料、产品说明、技术资料等等,和本案有关的尽量提供,尤其是能证明对方有欺骗行为的证据。原则上报案应该由受害人或举报人亲自到公安机关递交材料,但如果标的较小,又不在一个地区,亲自报案不值得,也可以考虑委托当地亲友报案,或者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报案刑事案件是需要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报案人可以口头报案,也可以进行书写报案资料。并不是说当事人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就会进行立案侦查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七天之内进行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驳回。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


·担保合同生效时间
      担保合同生效时间 一、担保合同生效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担保合同的相关内容 1、概念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


·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分期付款违约要付法律责任并影响征信记录在发达国家尤其重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拿假章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
      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一、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


·一般教材出版合同是和谁签
      一般教材出版合同是和谁签?教材出版合同是和出版社签订的,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单方合同解除权的的有效期为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消灭:(1)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解除权;(2)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知道解除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解除...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而也有一些是只能由单位构成,并且还有的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能由单位构成。那么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根...


·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按照规定,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


·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是可以的;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 不可抗力; 第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