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要多久案底才能消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要多久案底才能消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案底是永久不可以消除的,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内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判处了三个月的拘役的话,说明犯罪情节不算是特别的严重,如果在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这三个月的拘役是可以不执行的。但也不代表被判处缓刑的案底就可以消除了。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


·犯罪嫌疑人拘留多久时间?
      犯罪嫌疑人拘留多久时间? 一、犯罪嫌疑人拘留多久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
      尽管我们国家对危害到社会治安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作出了严谨的法律法规,但还是有一些犯罪行为是我们不能够及时阻止的,就比如说冲动杀人的行为,这是不可预测的行为,我们能做的就是防止发生,但对于这种行为的出现,我们国家是怎么处理的,一起来了解下。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我们国家...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
      为了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维护我国居民的合法权益,海关商检部门会对进口的货物进行检验检测。这个过程中,也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有一种是商检徇私舞弊罪,这类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商检部门的工作人员。那么,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条文和您讲一件。 ...


·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


·收受贿赂退还后是否构还成犯罪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迷途知返。有的人在收受贿赂之后,由于一些原因,会选择退还或者上交财务,因此很多人疑问收受贿赂退还是否还会构成犯罪。在下面文章中,的我们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以下四种原因将贿赂款物予以退还或上交: 一、...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一、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


·拐骗儿童罪死刑的认定是什么?
      拐骗儿童罪死刑的认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


·刑法关于失火罪的规定在我国包括什么?
      我国刑法上规定的犯罪,有的是故意犯罪,当然也有一些是过失犯罪。对于这些过失犯罪当然也要进行严厉的惩处。比如说您比较熟悉的就是失火罪。那么刑法关于失火罪的规定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 所谓失火罪, 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